索要股權市值近2.8億元!申通快遞實控人被前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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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離婚財產分割,申通快遞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的陳小英突遭法律訴訟,自然人奚春陽近日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要申通快遞2028.4萬股股份。
申通快遞1月22日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玉環(huán)市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2026)浙1083民初243號]等有關訴訟材料,自然人奚春陽以股東資格確認糾紛為由對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陳小英提起民事訴訟。
資料顯示,此次訴訟中的原告奚春陽與陳小英曾為夫妻,但已于2012年解除婚姻關系。
原告奚春陽要求共有三項。其一,判令確認登記在第三人陳小英名下的公司4056.8萬股(持股比例為2.65%)中的2028.4萬股歸原告奚春陽所有;其二,判令公司、第三人陳小英就前述股票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非交易過戶至原告奚春陽名下的手續(xù);其三,本案案件受理費由申通快遞和陳小英共同承擔。
原告奚春陽認為,直接登記在陳小英名下的公司4056.8萬股,系雙方離婚時約定分割的特定夫妻共同財產并經重組上市而轉化形成的財產之一。根據雙方離婚時對財產分割的約定,公司與陳小英均應就前述4056.8萬股的50%歸屬予原告,并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辦理非交易過戶至原告奚春陽名下的手續(xù)。
按照公司最新股價估算,奚春陽此次主張的股權市值接近2.8億元。
申通快遞表示,本次訴訟事項是奚春陽與陳小英之間的離婚財產分割涉及的股東資格確權糾紛,涉訴的股份數量為2028.4萬股,約占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為1.33%,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會對公司的內部治理和規(guī)范運作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也不會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產生影響。本次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尚未產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陳小英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發(fā)生權益變動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后續(xù)情況,積極應訴。同時,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申通快遞2024年年報,陳德軍與陳小英兄妹合計持有公司5.49億股,占公司股本的35.84%,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25年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申通快遞扣非歸母凈利潤7.58億元,同比增長18.7%;其中,第三季度扣非歸母凈利潤3.22億元,同比增長59.6%,單票扣非歸母凈利潤0.05元,同比提升0.015元/票,環(huán)比提升0.018元/票,“反內卷”成效顯著。